大財資【2017】203號
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行為,我局于2013年印發了《大連市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大財資〔2013〕559號)(以下簡稱《辦法》)。為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處置工作,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完整,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現就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與《辦法》一并遵照執行:
一、資產處置權限
市財政局、主管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事項的批復是單位處置資產、調整財務賬目及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的依據,各行政事業單位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置國有資產。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按以下審批權限進行:
(一)單項或批量資產賬面原值在1000萬元以上、或對社會經濟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