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廳消費函〔2024〕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23版)》(工業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35號公告),加快印染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進行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根據《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23版)》和《印染企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24年印染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公告申報及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工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印染企業申報及復核工作。
二、前期已公告印染企業(附件1)自愿提出復核申請,如實填報《印染企業規范公告復核申請書》(附件2,以下簡稱《復核書》),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