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發〔2015〕88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不斷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合理控制土地供應,創新保障房供應模式,完善住房供應體系,改善居民居住條件,促進全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合理確定住房建設和住房用地供應總量
(一)強化規劃引領,嚴格控制年度開發總量。各市、縣人民政府要依據本地區城鎮發展規劃,加快編制本地區《城鎮住房建設“十三五”發展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并向社會公示。各地要嚴格控制2015年度住房開發總量,房地產企業銷售面積達不到可售總面積50%的,不再審批新的開發樓盤。
(二)嚴控住房用地規模,落實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