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辦秘〔2024〕1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過緊日子相關要求,提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率,實現存量資產和新增投入良性循環,全面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提質增效,更好服務改革發展大局。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推進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盤活工作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通知適用于合肥市本級及各縣(市)區級(含開發區,以下簡稱縣〔市〕區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行政事業單位)。
二、低效閑置資產認定標準
閑置6個月以上的房屋、土地;連續3個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