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市監稽規〔202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總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電子數據取證暫行規定》已經2024年4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第10次局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4月7日
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電子數據取證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電子數據取證工作,提升執法人員電子數據取證能力,提高行政執法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圍繞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查封扣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