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等
關于進一步做好醫療機構醫用輻射場所輻射監測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衛辦職健發〔2024〕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疾控局:
為保護放射工作人員、患者和公眾健康,促進放射診療工作高質量發展,現對進一步做好醫療機構醫用輻射場所輻射監測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輻射監測”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醫用輻射場所定期進行的監測活動,包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定期開展的放射診療場所放射性危害因素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