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訂印發《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通知
財會〔202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根據《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15號),我部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會〔2014〕22號)進行了修改?,F將修改后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
財政部
2024年6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