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2]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貫徹落實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助力穩就業保民生,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仍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