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國資評價〔2019〕21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省屬企業資產損失財務核銷行為,加強財務監督,促進企業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實施意見》,參照國務院國資委《中央企業資產減值準備財務核銷工作規則的通知》,結合省屬企業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省屬企業是指安徽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
第三條本規則所稱資產損失財務核銷是指省屬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和相關規定,取得合法、有效證據證明確實發生了實質性且不可恢復的事實損失,對其賬面余額和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進行賬務處理的行為。
第四條省屬企業資產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