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專利權補償期年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改價格〔2024〕1156號
國家知識產權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優化專利收費政策的通知》(財稅〔2024〕23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專利權補償期年費標準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利權補償期年費標準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費標準為每件200元。
二、根據國際慣例和對等原則,將《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發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270號)附件2的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