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經國家網信辦2023年第28次室務會會議審議通過并
經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同意國家網信辦、公安部、文化和旅游
部、廣電總局令第17號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治理網絡暴力信息,營造良好網絡生態,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網絡暴力信息治理堅持源頭防范、防控結合、標本兼治、協同共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國網絡暴力信息治理和相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