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關于完善市內免稅店政策的通知
財關稅〔2024〕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商務主管部門、文化和旅游廳(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商務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研究完善了市內免稅店政策,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由中國免稅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的北京、上海、青島、大連、廈門、三亞等6家市內免稅店,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適用《市內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見附件1)。
二、現由中國出國人員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的北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