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辦發[2011]20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四川省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請各縣級人民政府將此件轉發至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轄區內各生產經營單位〕
四川省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落實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范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省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