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函〔2024〕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是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的重大舉措。2023年6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國發〔2023〕9號),率先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試點。經過一年的先行先試,開展了一批首創性、引領性制度創新,為我國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探索了路徑、積累了經驗。為在更大范圍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現就做好復制推廣工作通知如下:
一、復制推廣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