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商務部、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修訂發布《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保障《辦法》的順利實施,六部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辦法》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一、問:《辦法》的修訂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堅持高水平對外開放,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要“健全資本市場功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要求“有序擴大我國商品市場、服務市場、資本市場、勞務市場等對外開放”“提高外資在華開展股權投資、風險投資便利性”。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商務部會同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深入研究推進修訂《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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