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
(2024年11月22日水利部令第57號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范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落實質量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質量事故,是指水利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因建設管理、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滿足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工程設計文件的質量要求,影響工程主要功能正常使用,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必須進行工程處理的事件。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因質量事故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還應當執行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相關規定。
第四條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