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規定
南通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規定
發布日期:2024-12-10|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南通市人大及其常委會

南通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規定

(2024年9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24年11月28日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程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生態環境損害,是指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環境要素和植物、動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變,以及上述要素構成的生態系統功能退化。

第三條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人(以下簡稱賠償權利人)。市生態環境部 ……
繼續閱讀(剩余:85.81%)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5373220250109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顺义区| 寿光市| 道孚县| 调兵山市| 石门县| 灵丘县| 嘉鱼县| 丹东市| 道孚县| 虹口区| 宣恩县| 龙陵县| 汽车| 博罗县| 石河子市| 仙居县| 菏泽市| 叙永县| 谢通门县| 柳林县| 休宁县| 吉林市| 锡林郭勒盟| 深水埗区| 吉安市| 东乌珠穆沁旗| 泰顺县| 宕昌县| 南靖县| 宣汉县| 平陆县| 隆子县| 韶关市| 松江区| 拉萨市| 武强县| 池州市| 攀枝花市| 昌宁县| 琼海市| 团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