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法規〔2025〕6號
關于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司法廳(局)、財政廳(局)、自然資源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水利廳(水務局)、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市場監督管理局、林業和草原局、疾病預防控制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司法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林業和草原局、疾病預防控制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關于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關于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決策部署,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深入開展,根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