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六十二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07年3月1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2007年3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二章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不動產登記
第二節動產交付
第三節其他規定
第三章物權的保護
第二編所有權
第四章一般規定
第五章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第六章業主的建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