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24號令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促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維護生態安全,保障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區人民政府(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長江新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管委會,下同)應當加強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推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