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1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34號發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獎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調動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創新型新疆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獎。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其他各級行政機關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或者單位,均不得設立科學技術獎。
鼓勵社會力量在自治區設立科學技術獎。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應當堅持公益化、非營利性原則,目標定位準確、專業特色鮮明、嚴格自律管理。在獎勵活動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條科學技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