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72號
《山西省國有企業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辦法》業經2020年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長林武
2020年3月10日
第一條為了規范國有企業重大決策程序,落實國有企業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各級人民政府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的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重大決策終身責任,是指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對企業重大決策,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決策程序以及執行中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者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無論責任人是否在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