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發〔2007〕12號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吉林省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吉林省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吉林省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了保障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規范有序進行,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根據法律、法規和省政府的授權,依照本辦法規定,對市(州)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各市(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