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國資產〔2014〕134號
各出資企業:
近年來,出資企業在對外租賃資產過程中存在決策不公開透明,租賃合同簽訂不嚴密,未按規定履行評估程序、租金約定不合理,經濟糾紛較多等問題,阻礙了產權的有序流轉,有的甚至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為加強出資企業資產租賃管理,規范資產租賃行為,提高資產租賃公開透明度,建設“陽光企業”,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結合出資企業實際,現就加強和規范出資企業資產租賃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資產租賃是指出資企業及其各級全資、控股子企業(以下簡稱各級子企業)作為租賃方,將企業整體資產或自身擁有的非流動性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設施設備等)租賃給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以下簡稱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行為。但專業租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