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國資委〔2019〕6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省屬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關于深化省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公司及國有資本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