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國資委委員會關于印發《所出資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
中共福建省國資委委員會關于印發《所出資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8-07-26|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各所出資企業黨委(黨組):

《所出資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已經省國資委黨委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福建省國資委委員會

2018年7月23日

所出資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

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增強所出資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治意識,進一步推動法治國企建設,保障所出資企業深化改革、健康發展,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通知》和《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于印發〈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通知》(國資黨發法規〔2017〕8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所出資企業實際,制定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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