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號
《山東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已于2011年11月25日經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1年11月25日
山東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實現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企業國有資產,是指國家對企業各種形式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
本條例所稱國家出資企業,是指國家出資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