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動省國資委出資企業全面加強合規管理,有效防控合規風險,加快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著力打造法治國企,保障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參照《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所稱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資企業,是指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家出資企業(以下簡稱“省出資企業”)。
本指引所稱合規,是指省出資企業及其員工的經營管理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行業準則和企業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國際條約、規則等要求。
本指引所稱合規風險,是指省出資企業及其員工因不合規行為,引發法律責任、受到相關處罰、造成經濟或聲譽損失以及其他負面影響的可能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