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國資函〔2021〕398號
各省屬企業:
我委對2011年印發的《廣東省省屬企業財務監管暫行辦法》(粵國資財務〔2011〕135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省屬企業財務監督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廣東省省屬企業財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構建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提高財務監管水平,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加強省屬企業財務監管,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