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令第50號
第一條為優化資源配置,培育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保證產權交易依法、有序進行,促進資本的合理流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產權交易是指企業出資人將財產所有權及相關財產權利通過市場有償轉讓的行為。企業產權包括:
(一)非公司制企業的整體產權或部分產權(含有形資產產權、無形資產產權及財產使用權等);
(二)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國家股或法人股權;
(三)法律、法規認定的其他產權。
第三條國有產權的出讓方必須是政府授權的投資機構或國有資產經營機構,以及經批準轉讓產權的國有企業、事業和其他單位。
第四條企業產權交易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自愿平等、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