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辦〔2018〕40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辦法》已經省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3月30日
(發至縣人民政府)
青海省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規范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國辦發〔2015〕7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6〕63號)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