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0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由國家計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提出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二〇〇二年二月十日
(本文有刪減)
電力體制改革方案
一、加快電力體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電力工業發展迅速,電力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發電裝機容量和年發電量均已躍居世界第二位,大部分地區形成了跨省的區域性高電壓等級的主網架,缺電狀況得到明顯改善,電力工業有力地支持了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在電力市場供求狀況發生明顯變化之后,現行的電力體制暴露出一些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弊端。壟斷經營的體制性缺陷日益明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