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15〕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5年8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行為,保護基金委托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社會保險法、勞動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基金),包括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基金。
第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養老基金結余額,可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后,確定具體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