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規〔2021〕1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健全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29日
健全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深化互助共濟、責任共擔機制,推動上海職工醫保制度不斷完善,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