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管企業:
《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外部董事履職管理的若干措施》《省管企業外部董事履職指引(試行)》已經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2年8月11日
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外部董事履職管理的若干措施
為鞏固深化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成果,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外部董事履職管理,持續加強省管企業董事會建設,推動省管企業高質量發展,圍繞建立“三項制度”、落實“五項機制”、強化“兩個保障”,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召集人制度。省政府國資委從每戶企業外部董事中指定1名召集人。外部董事召集人根據工作需要,代表外部董事就有關事項與省政府國資委以及任職企業董事長、經理層溝通,任職企業負責人對相關意見建議應當合理采納。外部董事召集人每半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任職企業全體外部董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