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資發〔2019〕42號
自治區屬國有企業:
為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就規范國有企業資產租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作為出租方,將企業資產出租給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經營行為屬于資產租賃。但不包括專業租賃公司從事的租賃經營業務、企業承辦的專業市場(商場)按市場規則組織的對外招租、物業管理公司從事的經營業務、企業住房租賃給本企業職工居住、企業職工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由政府批準企業承辦的產業園區對外招商引資等情形。
二、企業是資產租賃行為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企業資產租賃管理制度,明確租賃管理的職責部門、管理權限、決策程序、工作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