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國務院第77次常務會議通過
2020年6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7號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加強化妝品監督管理,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促進化妝品產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化妝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
第四條國家按照風險程度對化妝品、化妝品原料實行分類管理。
化妝品分為特殊化妝品和普通化妝品。國家對特殊化妝品實行注冊管理,對普通化妝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