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7號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落實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包括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含充裝,下同)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根據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部署或者實際工作需要,組織開展監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