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醫急函〔2023〕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教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安廳(局)、財政廳(局)、商務主管部門、審計廳(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醫保局、中醫藥局、疾控主管部門、藥監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財政局、商務局、審計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醫保局、疾控主管部門:
現將《2023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財政部????????????商務部
審計署????????國務院國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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