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國資委
關于省管企業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管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下簡稱省管企業)改革行為,明晰省國資委與省管企業的權責,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60號)、《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山東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以及省國資委《關于公布審批核準備案事項規范清理結果的通知》(魯國資委辦〔2013〕1號),現就省管企業改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改革行為的管理
(一)省管企業及其出資企業(以下簡稱二級企業)的改制、國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