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8號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作用,提高政府投資效益,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激發社會投資活力,根據《政府投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政府投資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是指政府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等預算安排的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投資建設活動,包括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等。
第三條政府投資資金應當投向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公共領域項目,以非經營性項目為主。主要包括:
(一)社會公益服務;
(二)公共基礎設施;
(三)農業農村;
(四)生態環境保護;
(五)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