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5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2021年5月18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341號修正)
第一條為了及時、有效地排查治理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以下簡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是指存在于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以及管理中的可能導致發生重特大事故的不安全狀態和缺陷。具體分類標準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省、市、縣(含縣級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