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2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根據2020年4月7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行政復議案件聽證審查程序,保證客觀、公正地審查行政復議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全省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審查行政復議案件進行聽證審查,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行政復議機關負責辦理行政復議事項的機構(以下統稱行政復議機構)負責行政復議案件聽證審理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行政復議案件聽證審查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除外。
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