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9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6號發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上海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148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并重新發布)
第一條為切實保護女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維護其合法權益,發揮廣大女職工在社會主義各項事業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以及國家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
本辦法所稱的女職工是指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和臨時職工。
第三條各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確定負責女職工勞動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