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4號發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保障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維護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應當堅持行政監管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引導相關單位和人員強化自身約束管理。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一組織、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工作,加大對基本醫療保險事業投入,加強監督管理人員配備和監督管理能力建設,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水平。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