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95號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鐵路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鐵路、地方鐵路、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的設計建設、線路安全、運營安全管理及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鐵路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依法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建立政府統籌、部門協作、鐵路運輸企業負責、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的運行機制。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鐵路線路封閉區域外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將鐵路安全工作納入當地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范圍,將鐵路護路聯防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