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8號公布自2014年12月31日起施行)
根據國務院轉變政府職能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要求,2014年12月22日,省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對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現行有效的規章清理結果進行了研究,會議決定:
一、下列規章繼續有效(共187部):
1、《湖北省罰沒收入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8號)
2、《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細則》(省政府令第18號)
3、《湖北省處理土地權屬爭議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27號)
4、《湖北省地名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8號)
5、《湖北省鹽業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9號)
6、《湖北省河道管理實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