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屆一次常務會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深圳市(以下簡稱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規范房地產開發經營、經紀和估價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經營、經紀和估價活動及相應房地產市場管理行為。
第三條房地產開發經營、經紀和估價,應當遵循合法、平等、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和估價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其業務活動和結果。
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和估價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妥善保管在業務活動中獲悉的交易當事人的資料,保守當事人的個人隱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