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8日貴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31號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行政聽證行為,提高行政聽證的科學性、民主性,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行政機關依法委托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擬作出下列行政行為,主動或者依申請組織行政聽證(以下簡稱聽證)的,適用本規定:
(一)行政機關擬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根據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申請組織聽證的;
(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以及行政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