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03號公布根據2017年12月2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20年12月3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管理,保證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配套、完好和正常使用,促進環境衛生與城市發展相協調,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環境衛生設施,主要包括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環境衛生工程設施和其他環境衛生設施 ……
